當前位置:首頁 » 鄉村幹部 » 村幹部和黨員賣了集體土地算什麼

村幹部和黨員賣了集體土地算什麼

發布時間: 2021-03-06 06:27:53

村幹部私賣集體土地佔為己有是否構成貪污罪

這當然了,賣集體土地,占為已有肯定是就是貪污腐敗了,有證據可以舉報,向檢查院或紀委舉報就可以了,這種行為是要判刑的。

⑵ 村幹部違規出讓集體土地適用黨紀處分哪一條

村幹部違規出讓集復體土製地,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要根據具體情節的嚴重性來確定適用的黨紀處分,或者其它處罰。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自己無權處理的,應當向同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的行政監察機關提出行政處分建議書,有關行政監察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⑶ 村幹部私自賣集體土地是否合法

不合法,賣的錢要做公益事業。

⑷ 23年前,村幹部偷賣了集體土地,現才被發現,請問村幹部還要負法律責任嗎

集體土地未經村民同意變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需受到法律制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⑸ 村幹部出賣集體土地是否合法

集體土地不能上市流轉。只有國有土地才能買賣。也就是說,集體土地通過國家徵用的形式轉為國有土地之後才能夠買賣。這個是唯一的合法途徑。別說村幹部了,即使是村組織也沒有權利進行集體土地的買賣。

⑹ 村幹部變賣集體土地合法嗎

農村集體土地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專村民代表的屬同意,個人變賣不合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⑺ 村幹部私自賣集體土地村民有權收回嗎

村民沒有權收回,應該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⑻ 村幹部賣公家土地是什麼行為

題主看來,你們家後面的土地確定是國家的?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一般是村集回體所有,而且是不能買賣的。答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可以依法分離並流轉。
村幹部如果私自將集體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他人,當然是不行的,但題主您確定是村幹部私自出售了?

⑼ 村幹部私賣集體土地點為己有是否構成貪污罪

構成非法轉抄讓、倒賣土地使襲用權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6、造成惡劣影響的。

⑽ 村幹部私自賣集體土地怎麼辦

村干來部私自賣集源體土地屬於,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八十一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熱點內容
國企辦公室科員工作總結 發布:2021-03-16 21:54:56 瀏覽:462
關於當前村幹部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發布:2021-03-16 21:54:54 瀏覽:622
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條例 發布:2021-03-16 21:54:46 瀏覽:263
孝感網紅村官 發布:2021-03-16 21:54:30 瀏覽:663
內蒙省考面試幾道題 發布:2021-03-16 21:52:51 瀏覽:828
馬鞍山公務員十級工資是多少 發布:2021-03-16 21:52:35 瀏覽:712
幼兒教師專業發展定義 發布:2021-03-16 21:52:32 瀏覽:108
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報名錄用管理系統 發布:2021-03-16 21:52:31 瀏覽:826
2013青海教師招聘考試真題 發布:2021-03-16 21:51:19 瀏覽:515
浙江湖州公務員培訓中心 發布:2021-03-16 21:51:02 瀏覽: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