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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村幹部違紀案例

發布時間: 2021-03-06 04:18:24

⑴ 葫蘆島市村幹部一肩挑是法定的嗎

不論是葫蘆島市還是其他地方,上級的政策是倡導村幹部一肩挑,而不是法律規定的。

⑵ 對我們的鄉幹部,村幹部的貪污腐敗應怎樣監督

一是強化幹部隊伍建設。
首先,要嚴把選人用人關。堅決打擊拉票、賄選等違紀違法行為,保證選舉結果真正順應民意,讓那些腦子活、能力強、敢擔責、講奉獻、群眾呼聲高的人帶領群眾致富、奔小康。要強化幹部學習教育。其次,要充分認識教育的基礎性作用,將村幹部教育工作抓在手上,經常性的組織村幹部開展業務學習、聽廉政黨課、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以鮮活的案例教育村組幹部深化為民服務宗旨,提升科學履職能力,自覺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最後,要完善考核獎懲機制。要不斷完善考核獎懲機制,以發展實績定等次,用群眾口碑量優劣。對考核成績突出的村幹部個人予以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同時對相關村組在政策上給予一定程度傾斜,充分發揮典型引領,示範帶動作用。
二是規范村級權力運行。
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村級議事、決策、監督、管理等各項制度,將村級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防止權力跑偏、濫用。首先,要明確村「三委會」各自的職責范圍,實行決策、執行、監督的有效分離,確保村級權力在制度的軌道上相互制約,平穩運行;其次,要全面落實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將村級重大事項決策、項目建設、低保評審、各類惠農補貼發放及村級資金使用等情況及時、准確地向群眾公開,讓群眾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最後,要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條件的鄉鎮要積極執行「村財鄉(鎮)管」模式,資金數額較大的由集體討論決定,並嚴格執行「三審三簽」,堅決堵住集體財產被侵佔、挪用、揮霍的漏洞,確保村級資金安全。
三是強化村級事務監督。
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對村委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引導村委會依法開展自治活動,積極推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縣、鄉(鎮)兩級農村農經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同時要做好村幹部任期屆滿或離任審計,在審計中查出侵佔集體資產和資金、多吃多佔的,要責令其如數退賠並依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
四是加大違紀行為處置力度。
各基層黨委、政府和紀檢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督合力,不斷提高適應新形勢、處理新問題的能力,將監督的觸角向農村延伸,解決「村官」監管缺位問題。始終以維護群眾利益和農村社會穩定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嚴肅查處個別村幹部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置若罔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損公肥私、侵害群眾合法利益的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提高「村官」違紀違法成本,真正給那些敢於向集體利益伸手的「蛀蟲」以心理上的震懾。

⑶ 鄉鎮領導幹部一般有哪些違紀違規行為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都是。

⑷ 怎樣寫農村換屆選舉村幹部選舉違規行為案例

不用舉報,也不用上仿,因為都是沒用的,這種事我聯名到縣政府舉報都沒用

⑸ 村幹部冒領土地徵用款25萬要判幾年

具體案例:
某村的大部分耕地被政府徵收,待征地補償款下來以後,進行統計的時候,發現少了50萬元。檢察機關介入調查後發現,原來該村的村主任歐某利用職權夥同該村副村主任葉某以虛構村民身份的方式,先後從征地補償款中,冒名領取了50萬元,用於償還因去澳門賭博所欠下的高利貸。後該案被移送至法院,經過法院的審理,歐某和葉某以「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6年。對此歐某和葉某均提出上訴,認為自己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是村幹部, 不能適用貪污罪。對此,二人的觀點是否正確?
經典解答:
屬於農民集體和農民個人所有的征地補償款,任何人不得侵犯。在農村征地過程中,由於農民對征地信息的了解途徑較少,一些村幹部利用協助政府從事征地安置補償工作的機會,利用手中的職權,採取非法手段,侵吞征地補償款。雖然本案中的兩位被告人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但依據我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將其二人以「貪污罪」 定性處罰是正確的。
相關法律:
《刑法》第九十三條: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
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了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在從事哪些工作時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教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解釋如下:
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徵收、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
(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前款規定的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
現予公告。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
五、嚴厲查處征地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對群眾信訪反映和檢查發現的土地未批先用、越權批地和侵佔、截留、挪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涉嫌犯罪的, 有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對有關地方未按規定進行處理的,上級主管部門要責令限期糾正;對不依法處理並嚴重失職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徵用土地的執法力度,強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執法職能,調動農民保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性,做到事前防範、事中監督與事後查處相結合,確保《土地管理法》確定的各項征地制度落到實處。

⑹ 中紀委通報「扶貧領域典型案例」目的是什麼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開辟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曝光專區」,第一批集中曝光了24起典型案例,引發輿論關注。

專家認為,這是落實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工作部署的具體行動,為脫貧攻堅提供了堅強紀律保障。下一步,要以監察法出台為契機,持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讓監察法成為助力扶貧攻堅的一把「利劍」。

以監察法出台為契機讓扶貧一線風清氣正

受訪廉政專家認為,結合此次通報的典型案例,透露出了一個信號:以監察法的出台為契機,持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讓扶貧一線風清氣正。

庄德水等專家表示,國家監察委成立後,實現了對所有公職人員和從事公務活動人員的全監督,實現了監督的無縫隙,所有人員都在監督之內。其行使監督、調查、處置職權,做出的政務處分,與紀委的紀律處分,實現紀法有效銜接。

隨著監察對象與監察事項的拓展,將有利於保證整個扶貧攻堅項目如期實施,讓與扶貧攻堅工作有關的監察對象,都能公正行使權力。監察法已成為規范扶貧攻堅的一把「利劍」。

竹立家等表示,紀委監委應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用好紀檢監察舉報系統,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並加大暗訪檢查、公開曝光的力度,對工作不務實、不扎實、不真實的,對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的,一律嚴肅問責。堅持刀刃向內,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首先問責。

來源:網易新聞

⑺ 王葫蘆島人。村級領導和鎮級領導不作為,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雖然說你認為村級和鎮級領導不作為,但是你有沒有確切的證據?如果有,你可以向輔導計委或者說監察委進行舉報嗎?

⑻ 有沒有村幹部腐敗被檢舉成功的案例

至少我沒有見過,因為那官太小了,上面的人都懶得去查,正好那些人也都鑽了空子...

⑼ 村主任違規如何處理

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釋義:

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

(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前款規定的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9)葫蘆島村幹部違紀案例擴展閱讀:

案例:

上半年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四萬多

處理六萬餘人,村幹部佔比超六成

2018年08月30日04:4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9日發布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4.53萬個,處理6.15萬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2萬人,組織處理3萬人(部分人員既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又受到組織處理),移送司法機關0.13萬人。

據了解,查處的4.53萬個問題中,腐敗問題佔42.16%,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佔35.51%,失職失責問題佔22.33%。腐敗問題中,截留挪用、優親厚友、貪污侵佔問題高發,分別佔23.29%、19.34%、17.98%;吃拿卡要、行賄受賄問題分別佔3.77%、2.76%。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中,做表面文章問題較多,佔26.7%;違規決策、弄虛作假問題分別佔8.24%、8.57%。失職失責問題中,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問題突出,分別佔49.08%、47.56%,監督責任佔3.36%。

在受處理的6.15萬人中,村幹部佔61.28%,仍是主要違紀主體,但佔比明顯下降,與去年相比下降11.9%;鄉科級及以下佔38.02%,與去年相比增長11.78%;廳局級及以上共11人。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特別是基層發生的問題,態度堅決,嚴懲不貸。為提高查處工作質量、層層傳導壓力,大部分省(區、市)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督辦交辦,有的通過上級按比例抽查、同級交叉檢查等方式,對縣級紀委初核了結的問題線索進行復核把關,確保事實清楚、處理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數據中,問責比例顯著提高,突出了領導幹部和一把手。受處理的6.15萬人中,屬於問責情形的1.65萬人,占總數的26.83%,另有807個單位被問責。問責人數佔比與去年相比,提高15.89%,問責力度明顯加大。

被問責人員中,各級黨委政府、職能部門一把手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佔32.17%。

⑽ 治理村幹部受賄貪污的案例

如果認為遇抄到的公務員或公職人襲員他們有違法違紀的行為,有犯罪貪污受賄線索的,可以向當地紀委、檢察院反映舉報,也可以向中紀委官方網站反映舉報!!如果檢察院受理了,構成犯罪的,法院會審理並且判決的,法院的判決是公開的。可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的。其所受貪污金額具體是多少會有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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