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幹部退養機制方案
『壹』 如何廢除領導幹部「提前退養」的潛規則
這種「退養」,類似於吃空餉,納稅人不滿意是當然的;相對普通專人,這是官員特權屬,但被退養的幹部也不滿意,不說意味著他的仕途終結,乃至現有的手中權沒了,僅僅「多餘人」的感覺就令人不舒服;繼任者也不自在,不知對「老領導」如何是好,往往乾脆聽其自便。
據說,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理由是要保持領導幹部隊伍的老中青梯隊結構。
考諸古今中外的文官制度,首先要把官員和吏員分開(上世紀有人提議,把黨政機關幹部分為政務員和公務員兩種,前者是任期制領導職務,後者是終身的辦事職業)。
對於任期制領導職務來說,相對於職業性的公務員,他們人數少得多。他們不會擋著普通公務員在系統內升遷的路。任期制領導幹部,可以產生於各行各業,比如人民代表、律師、教師、工程師、國企高管等等。這樣的人學有專長,不當領導了還可以重操舊業。至於公務員,他們的專業就是行政管理(當然也可以是政府合約的技術雇員),在他們的系統內,可以有一套自己的晉升通道。
『貳』 脫貧攻堅結束年齡大的駐村幹部退休有什麼政策能提前退休嗎
駐村幹部,沒有什麼政策規定年齡大的可以提前退休。駐村幹部也應該按照公務員退休政策執行。年齡滿六十周歲才能辦理退休。供你參考。
『叄』 如何廢除幹部提前退養潛規則
由此,我想到我們當下的領導幹部退養「潛規則」,亟需進行重大改革,以避免各方都不滿意的局面。
最近一期《南方周末》發表了一封讀者來信,作者為浙江餘姚市農辦調研員。他說:在浙江餘姚、慈溪、鄞州等縣(市)區,縣級黨政群部門和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男55歲、女53歲就免去領導職務,轉任為調研員(年齡劃杠各地略有高低)。這一縣級以下基層幹部提前退養制度的基本做法是: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調研員,在退休前若干年中,基本享受原職級待遇,但基本不安排工作任務;由於他們「靠邊站」、沒事干,因而其多數人上下班也比較自由隨意。……受調研員制度影響,學校、醫院、報社、廣電、科研所等事業單位中的領導幹部,也在退休前幾年就被退養;且有許多機關事業單位中的中層幹部,也仿照科(局)級調研員那樣五十齣頭就被免去中層幹部職務,然後繼任者對退讓職務的年長者也很少分派工作任務……
這位浙江作者說的情況,在全國相當普遍。原職務比「調研員」高的,則叫「巡視員」(一般是廳局級)。
我之所以把這種領導幹部提前退養制度(俗話叫「退居二線」)叫「潛規則」,是因為它並無相應的法律規定。各地的退養年齡劃線標准不同。這位作者說「一些享受處級待遇的女幹部被半退休的時間長達8年之久」;我的一些男性親朋才到50歲,就「退」下來了呢!退養的狀態也不一樣(有的地方退居二線後還要去辦公室晃晃,有的則完全自由,可以到外面另找私活干,甚至辦企業);只有一條相同,即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才正式辦理退休手續。
這種「退養」,類似於吃空餉,納稅人不滿意是當然的;相對普通人,這是官員特權,但被退養的幹部也不滿意,不說意味著他的仕途終結,乃至現有的手中權沒了,僅僅「多餘人」的感覺就令人不舒服;繼任者也不自在,不知對「老領導」如何是好,往往乾脆聽其自便。
據說,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理由是要保持領導幹部隊伍的老中青梯隊結構。
領導幹部要能上能下,民國第一任總理唐紹儀,後來當縣長也不以為恥呀。話是這么說,那是「亂世」嘛。現在的領導幹部,人家沒有罪錯,憑什麼讓人家「下」?只有在年齡上搞「一刀切」。
如今人的壽命越來越長,六七十歲從事體力勞動的大有人在,何況腦力勞動!四五十歲正當壯年,就把人家「投閑置散」,是對人力資源的極大浪費,且不說是否公平、必要!
說到底,「文革」過去快四十年了,所謂「人才斷層」問題已不存在,培養「梯隊」雲雲,不仍是一種用人制度上的計劃經濟思維嗎?
明乎此,解決的思路就很清晰了:人才市場展開競爭,選賢授能,優勝劣汰,在一定年齡范圍內(比如成年,比如可選擇的退休年齡)形成一種很自然的幹部隊伍狀態。
考諸古今中外的文官制度,首先要把官員和吏員分開(上世紀有人提議,把黨政機關幹部分為政務員和公務員兩種,前者是任期制領導職務,後者是終身的辦事職業)。
對於任期制領導職務來說,相對於職業性的公務員,他們人數少得多。他們不會擋著普通公務員在系統內升遷的路。任期制領導幹部,可以產生於各行各業,比如人民代表、律師、教師、工程師、國企高管等等。這樣的人學有專長,不當領導了還可以重操舊業。
至於公務員,他們的專業就是行政管理(當然也可以是政府合約的技術雇員)。在他們的系統內,有一套自己的晉升通道。比如在台灣地區,這種職業吏員最高可以做到部委辦一級衙門的「常務次長」——不受選情影響,不與選任官員共進退,就是依法負責「衙門」的日常運轉,處理日常的民政事務。
以上說的是幹部制度改革建議。當下如何解決幹部退養問題?至少,全國內地可以有一個統一的明規則吧!
『肆』 如何廢除領導幹部"提前退養"的潛規則
這種「退養」,類似於吃空餉,納稅人不滿意是當然的;相對普通人,這是官員特權,但被退養的幹部也不滿意,不說意味著他的仕途終結,乃至現有的手中權沒了,僅僅「多餘人」的感覺就令人不舒服;繼任者也不自在,不知對「老領導」如何是好,往往乾脆聽其自便。
據說,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理由是要保持領導幹部隊伍的老中青梯隊結構。
考諸古今中外的文官制度,首先要把官員和吏員分開(上世紀有人提議,把黨政機關幹部分為政務員和公務員兩種,前者是任期制領導職務,後者是終身的辦事職業)。
對於任期制領導職務來說,相對於職業性的公務員,他們人數少得多。他們不會擋著普通公務員在系統內升遷的路。任期制領導幹部,可以產生於各行各業,比如人民代表、律師、教師、工程師、國企高管等等。這樣的人學有專長,不當領導了還可以重操舊業。至於公務員,他們的專業就是行政管理(當然也可以是政府合約的技術雇員),在他們的系統內,可以有一套自己的晉升通道。
『伍』 什麼叫做離休,什麼叫做內退,什麼叫做離崗退養
一 離休
離休指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 ,實行離職休養的制度。已經退休的幹部,符合上述條件的,應當該為離休。具體說來,享受離休待遇的老幹部的條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實行部分供給、部分工資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過供給制待遇、又享受過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4)建國前是解放區機關工勤人員和公營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人,享受供給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提拔為幹部的。
(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現在是工人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建國前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提拔為脫產幹部、享受供給制待遇的,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當幹部(含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必須長於當工人的時間;不屬於因犯錯誤、受處分而安排當工人的。
(6)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級主管部門調派到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國家幹部(包括軍隊轉業幹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據地、解放區入黨的農村黨員,建國前被提拔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以前,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包括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黨派的成員,一直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戰爭時期,在根據地、解放區加入中國共產黨,1953年底以前提拔為脫產幹部,一直堅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組織部組通字[1986]8號文件規定,將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改為建國前的半脫產鄉幹部。
(11)建國前來我國參加革命工作,建國後一直在我國從事革命和建設事業,符合幹部離休條件的外國籍幹部。
二 內退
內退指沒到法定退休年齡,在原工作單位提前退休的人員,內退待遇由原單位負責。
三 離崗退養
是指未到法定退休人員,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但仍與原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人員。其待遇有工作單位負責。
『陸』 中央幹部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0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抄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柒』 退養的國家規定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7)農村幹部退養機制方案擴展閱讀:
1、幹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破產國有企業職工
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捌』 國家規定鄉鎮幹部申請提前退休工齡多少年
不知道。我覺得國來家幹部源提前退休制度應該改革,現在是新時代,已經到了應該改革的時候。目前,有些鄉鎮幹部在鄉鎮幹了十幾年,可是身體狀況等不行了,可是還不能提前退休,上班很難,可不上班不行,讓很多人進退兩難!
『玖』 國有企業職工內部退養制度是否有法律依據
1、有不少國有企業已經這樣做了,比如:燕山石化。
2、燕山石化對職工退養和內退版各有一套辦法。權如果你有門路可以去問問。
3、幹部退養的一般的辦法是:
(1)個人申請,自願辦理。
(2)退養工資為原基本工資的60%;其餘補貼福利不再享受。
(3)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繼續。
(4)到退休年齡正式辦理退休手續。
4、職工內退,有個年齡和工齡限制。一般是:男滿55周歲,工齡30年以上;女滿45周歲,工齡25年以上。其餘與幹部退養同。
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