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反復受到紀律處分
① 村幹部違反財務紀律根據什麼處分
1、村幹部具有黨員身份,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來處分。
2、村幹部不具有黨員身份,則依據《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民法通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刑法》、《會計法》等制度進行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九條對於違犯黨的紀律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其作出檢查或者進行通報批評。對於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核實後,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組;
(二)解散。
第十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1)村幹部反復受到紀律處分擴展閱讀
依據《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
第六條禁止在村級事務管理中濫用職權、損公肥私。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採取侵佔、截留、挪用、私分、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或者其他公共財物;
(二)在計劃生育、落戶、殯葬等各項管理、服務工作中或者受委託從事公務活動時,吃拿卡要、故意刁難群眾或者收受、索取財物;
(三)違反規定無據收(付)款,不按審批程序報銷發票,或者設立「小金庫」,隱瞞、截留、坐支集體收入;
(四)以虛報、冒領等手段套取、騙取或者截留、私分國家對集體土地的補償、補助費以及各項強農惠農補助資金、項目扶持資金;
(五)未經批准擅自借用集體款物或者經批准借用集體款物但逾期不還,或者違反規定用集體資金、公物操辦個人婚喪喜慶事宜;
(六)以辦理村務為名,請客送禮、大吃大喝,揮霍浪費集體資金,或者濫發獎金、補貼,用集體資金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② 村幹部受到黨紀處分後違紀資金不願意退出,金額又達不到犯罪的,有什麼好的處理辦法
河魚請公安機關進行處理,謝謝!望採納。
③ 村幹部在三年內多次被紀委處分還可認職嗎
多次受到紀委(黨紀)處分,並不一定就不能擔任黨內(黨支部)職務或黨外(村民委員會)職務,需要看處分層級(類別)以及是否依法行使了罷免程序。
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下(不包括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不影響原職務的擔任,但在相應期限內,不得提升職務或向黨外組織推薦擔當高於原職務的黨外職務。
二、村民委員會成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或依法進行罷免的,受過黨內處分的,不影響其依法選舉而獲得的職務。
《黨的紀律處分條例》
第十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第十一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一個或者幾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一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二條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三條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第十四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六條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並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第十八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
④ 受過黨紀處分的能選村主任嗎
可以選舉。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司法解釋規定,村委主任在協助政府作以下九種管理工作時視為國家幹部:
(一)救災、搶險、防汛、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
(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4)村幹部反復受到紀律處分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帶領村委會一班人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實行村民自治。
2、主持村民委員會全面工作,組織全體委員執行村民代表決議,定期將執行情況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3、組織村民委員會成員會議,討論制定本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計劃,解決村民生產中的困難,幫貧扶困,帶動村民發展經濟,共同富裕。
4、領導村民委員會2個成員和6個社長及民兵工作,經常檢查監督他們完成各項任務。
5、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遵紀守法。
6、帶領村民完成國家定購、稅款,組織村民利用當地優勢興辦公共福利事業。
7、召集主持村民委員會和村民代表大會,接受民主監督,積極配合鎮人民政府開展好各項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村主任
⑤ 村幹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還可以繼續當村幹部嗎
村幹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期間,是否繼續當村幹部,根據犯錯誤的性質、程度,還要考專慮本人對所犯錯屬誤的認識和態度,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或者村委員會決定。
一、法律規定:
依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黨員,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如果在受處分的一年期間沒有出現其他問題,可以思想匯報形式向黨支部申請解除處分。
二、村幹部產生:
通過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的、在基層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及其配套組織擔任一定職務、行使公共權力、管理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並享受一定政治經濟待遇的工作人員。
村幹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村幹部包括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治保主任、民兵連長、婦女主任、團支部書記和村會計;
狹義的村幹部就指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村裡的主要幹部。
⑥ 七八年裡兩次嚴重處分,還能繼續當村幹部嗎
只是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不影響其繼續擔任原職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十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第十一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一個或者幾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一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二條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三條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⑦ 受到幾次紀律處分開除公職
受到紀律處分的次數與開除公職,沒有必然的聯系,主要看你違紀的嚴版重程序,來決定是否要開除權公職。
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違法違紀的,要給予紀律處分。處分類型包括開除公職。
公務員法
第五十五條 公務員因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第五十六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⑧ 受過紀律處分的村幹部有離職金嗎
受過紀律處分的村幹部有力離職新進來這個肯定有了時候使用,咱們的美麗的心情肯定要有發放的。
⑨ 村支部書記長期不上班用紀律處分條例如何處理
這個情況應該不大可能,如果違紀了也是紀委處理,一個村是有很多事情的,那平時工作怎麼開展呢?是不是你沒經常看到他在坐班,村上上班和在廠里上班不一樣,要經常到處跑的。
⑩ 村幹部違規虛報扶貧對象受到什麼紀律處分
金額大小,也就黨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