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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務員法職級並行具體如何實施

發布時間: 2021-03-05 12:37:56

『壹』 十年事業編,十五年公務員職級並行如何套改

新公務員法實施後,最大的亮點就是職務職級並行制度,打破了公務員僅靠職務晉升實現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職務職級並行按照國家機關的試點情況來看,分為兩個步驟:一是先進性套改。也就是新公務員法實施後,原來的副主任科員、副調研員、副巡視員都不存在了,統一改為幾級主任科員、幾級調研員、幾級巡視員,巡視員之前省級和中央國家機關基本是兩年一調級別;二是套改完了按照職務職級並行正常晉級。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正常晉級,優秀的可以提前半年晉級。
因此新公務員受益的群體之一也就是年齡在45歲以下的年輕群體,按照兩年一晉級的規則,省級和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不出現問題基本可以實現廳級退休。
與現行公務員法對比,其中一個重大的改變就是刪除了「非領導職務」,實行職務系列與職級系列並行。明確提出: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職級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層次分為四等十二級: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2、越早參加工作的公務員越早退休
新公務員規定,公務員干滿三十年可以申請退休,因此參加工作越早的公務員,越可以盡早的享受天倫之樂,特別是公務員職業常態化以後,公務員的收入基本逐步規范,級別之間的待遇會逐步縮小,大家往往會看淡一些東西,也會把家庭生活看的非常重要。
特別是幹部年輕化的提法,今後公務員隊伍中五十歲的處級科級幹部或將不存在,新公務員法對於解決幹部隊伍年輕化無疑是保駕護航的作用。
第九十三條規定了公務員提前退休的條件。第一,工作滿三十年的。第二,工作二十年以上離退休年齡不超過五年的。第三,符合國家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這一規定,讓公務員可以提前享受國家的退休待遇,更好地安度晚年享受天倫之樂。
3、基層公務員工資或將提升
基層公務員的待遇將會有較大提高。特別是基層工作的職級類公務員,現在的待遇依然相對偏低。此次《公務員法》的修訂實施後,這類人員的待遇將會有較大的提高。第一,晉升職務時間縮短,享受的較好的待遇自然也會來得更快;第二,隨著新的《公務員法》的實施,會出台配套措施,工資待遇會有相應的提高,並且提高的幅度將會較大。第三,公務員的各種津補貼和養老金政策會進一步落實,標准都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貳』 公務員法修改後和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矛盾嗎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後和修改後的公務法如何對接

一、職務確定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由任免機關在有關部門核定的專單位領導和非領導職數范圍內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確定。二、級別確定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級別,根據本人所任職務、任職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確定。其中,原已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在首次確定級別時,適當考慮本人原已聘專業技術職務年限因素。

『叄』 新公務員法是時候,普通公務員實行職級制度,具體有分多少級


公務員今後晉升,將進行改革,不是現在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工作不稱職,工作不努力,不但得不到提拔,而且還會降級。
公務級別,按照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公務員職位分別設置。
規定明確提出,職級職數按照各類別級別公務員行政編制數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職數也有相應要求。


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的職位數量的5%,其中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30%,1~4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務數量45%,而且規定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在職級職數內逐級晉升,並且具備相應的基本條件與資格。
我國公務員級別分為一級到 27個級別,分為國家級正級到鄉科級副職,共10級領導職務。
我國公務員級別分為一級巡視員到二級科員12個職級。
我國公務員級別按照職稱劃分,管理類,技術類和執法類。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級別,分別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4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
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肆』 新公務員法實行後,15年發的縣以下職務職級並行意見還執行嗎

新公務員法實行之後,很多人不明白未來是不是還要遵守以往的一些條例,比如二零一五年發的縣以下職務職級並行意見,這點需要給大家詳細說明一下:

三、我國中組部印發的《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也就解釋!

《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是我國中組部的一個規定,內容中明確告訴大家實施方案的時間性、延展性!明確的說明了相關的方案執行的具體辦法!大家可以參考《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裡面的方案進行實施!

『伍』 原是單位副調研員(副處級女幹部) 2019年新公務員法實施後 職務職級如何套 可以延遲退休嗎

套四級調研員。處級女幹部可六十發退休。

『陸』 2019公務員法職級並行副團軍轉現職普通科員如何套改職級

全國人大官網發布了公務員法的修訂草案,並向社會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2月1日。如今徵求意見時間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再過兩個月,全國兩會也將召開,新《公務員》法的施行日漸臨近。
按照新《公務員法》的修訂精神來看,明年上半年必將開展大規模套改工作,那麼作為公務員的你,會套改為幾級呢?
其實,在修訂草案公布之前,國務院早已經在山東省青島市、濰坊市,湖北省宜昌市、襄陽市,四川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開展了一年多的試點。今天就來給大家扒一扒,在這些試點的地方,究竟是如何套改,初次套改你又將會在什麼級別。
從已經發布的草案看,公務員職級共分為十二級: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而眾所周知的,公務員工資級別又分27級14檔,那麼在套改過程中不僅要看套改的職級,還要看套改後工資級別。
其中,不同學歷沒有擔任領導職務的一般按照以下標准套改:大專畢業生,一般套改為一級科員,拿26級工資;本科畢業生、雙學位一般套改為一級科員,拿25級工資(工資檔次又有區別);碩士研究生套改為四級主任科員,拿24級工資;博士研究生套改為二級主任科員,拿22級工資。
擔任領導職務的套改大致如下:副科套改為四級主任科員,正科套改為三級主任科員。如果擔任現級別領導職務滿兩年的,可以在套改後的基礎上晉升一級。
比如:擔任正科職務滿3年,那麼就可以套改為三級主任科員後晉升一級,直接定為二級主任科員,而後再按照年限晉升。
看到這里大家是不是覺得,那我當了10年的科員,或者擔任了10年的正科領導職務,這樣套改豈不是要吃大虧?
從已經試點區域的改革情況看,如果在現職級干滿10年是可以在套改後直接晉升兩級的。
另外,在改革中,對不同級別的單位,相應調研員、巡視員職數受到限制。以基層的正科級單位為例,不會設置巡視員的職級,即便是四級調研員一般也要按照單位編制人數,設定相應調研員職數,所以基層幹部想要晉升到調研員,即便條件符合,也需排隊等候,仍然有很大難度。
不過在縣處級以上的單位,調研員設定職數自然大幅增加,通常混到四級調研員不成問題,廳級單位更不用說。所以一旦有機會還是多參加考試,遴選到級別更高的單位自然機會更多。

『柒』 2017公務員新政策職級並行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將試點推行: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5日表內決通過了授權國務容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該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試點期限為2年。本決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捌』 新《公務員法》推廣了原縣級以下試行的職級並行政策如何對接

一、職務確定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由任免機關在有關內部門核定的單位領容導和非領導職數范圍內,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確定。二、級別確定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級別,根據本人所任職務、任職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確定。其中,原已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在首次確定級別時,適當考慮本人原已聘專業技術職務年限因素。

『玖』 按照新公務員法實行職級並行的機關可以自行制定執行時間嗎

從二零一九年的抄六月襲一日起開始實施《公務員法》。其中關於二零一五年縣以下職務職級並行意見,將有一部分要執行,比如公務員的業務環節將會全面的執行,沒有什麼太大的改變,關於任用制度和福利方面的制度,則需要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執行,也就是說以往的規定將取消,而是根據新的法律法規進行,這點《公務員法》有明文的規定,大家需要遵守!我國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全面的解釋了新的法規出台之後,二零一五年縣以下職務職級並行意見的處理辦法!其中專門說明了相關法律法規的適用范圍,對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前的一些職務職級的處理,依舊按照以往的規定處理,但是只要是在二零一九年六月之後的職務職級的調整,這需要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我國中組部印發的《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
《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是我國中組部的一個規定,內容中明確告訴大家實施方案的時間性、延展性!明確的說明了相關的方案執行的具體辦法!大家可以參考《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裡面的方案進行實施!

『拾』 改革後的純事業單位保留參公待遇的人員在退一個減少個的情況下,如何進行新公務員職級並行

一轉眼,2019年3月底的改革截止時間就要到了,各地的機構改革方案基本公布,大多是整合、新建優化。其中有人比較關心參公事業單位怎麼改革?參公事業單位人員身份比較模糊,是事業單位人員,但參照公務員管理,享受公務員待遇。在本次改革中人員會怎麼安排?

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即參公),顧名思義,即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其在職在編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和公務員一樣都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而非《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參公人員都需要進行公務員登記,享受與公務員相同的職務職級晉升待遇。

參公事業是指完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比如規劃局、社保局、獸醫局等,在以往被公務員管理機構確定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中符合條件的幹部身份工作人員被登記為參公人員,和公務員一樣實行職級待遇。

參公事業單位未能登記為參公人員的,除了工勤人員以外,還有超編人員、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幹部,以及事業單位登記為參公後,未經過考試,直接調入的一般幹部。由於其身份不合適,或者沒有編制可用,或者未經過「凡進必考」這道程序,不能登記為參公人員。

本輪機構改革,參公單位有兩種改革去向:

保持現狀

這類單位主要是執法類機構,按照改革要求,沒有轉行政的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在中央出台具體的改革政策前,仍將保持參公現狀,即不過渡為行政機關,也不會被剝離職能改為公益類機構。其在職在編人員,原來是什麼樣的身份和待遇,也都將相應予以保留和保持。

取消參公改公益

目前各省市統一步調,行政類事業單位都被納入了清理范疇,將其行政職能剝離收歸機關,或整合到職能相近的機關。事業單位失去行政職能,沒有了參公依據,參公單位取消就成了必然。由於本次機構改革實行機構和編制限額管理,沒有多餘的行政編制用來置換,因此行政類事業單位的職能劃轉,大部分情況下只是職能劃轉,其在職在編人員除極少部分「編隨事走、人隨編走」隨職能劃轉被調整到機關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人員都將維持現狀,被分流到改制後的公益類事業單位安置,保留參公待遇直至退休,不可能全部置換為公務員。

以上改革政策,只是針對具有參公身份的事業編人員。事實上,在參公單位,除了參公人員外,還有一部分混編混崗的非參公人員在抗大旗乾重活,單位怎麼改革,與他們關系不大,既解決不了身份,也領不了車補。這部分人,不用有太多想法,老老實實搬磚就是了。

參公單位是依據法律法規授權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單位且被上級批準的具有獨立行政主體資格的事業單位。這是法定意義上對參公單位的法定解釋,最新公務員法最後一條的參照執行就是對法定參公單位的最高法定意義的認定。

現實生活中的參公是五花八門的,有各種形成的因素,有的是人事管理部門法律素養低,有的是地方市縣鑽法律法規漏洞等等原因,屬於歷史遺留問題解決起來比較棘手比較復雜,我個人估計會在2020年前解決參公遺留問題。

最新機構改革原則政事分開,要消除灰色中間的「事業局」,不允許保留參公單位,不屬於法律法規授權的參公單位一律撤銷、合並、劃轉,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且在機構改革前己申報上級批準的暫時保留等待中央新的政策出台過渡成行政執法單位,具有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在機構改革前沒完成申報被上級批準的事業單位在機構改革期間保留執法職能事業單位等待中央最新政策出台,我估計在編事業人員通過公開考試過渡成為行政執法人員。

參公單位這塊太復雜不僅僅是事業編問題,還涉及地方市縣自核自定參公人員問題。你說參公單位事業編制估計是具有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不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執法職能的參公事業單位都要撤銷、合並、劃轉為公益事業單位,那麼事業人員和其它公益事業單位人員一齊整合、劃轉。具有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的事業人員分二種:

一種就是具有執法職能事業單位己通過省以上批準的參公單位裡面違規調入的事業人員,

另一種就是具有執法職能事業單位在機構改革前未申報批準的事業單位的在編事業人員。

其實從最新2019的各省公務員招考公告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基本上參公事業單位不再招錄了,這就意味著以後不會增加新的參公人員,參公單位也逐步改革,取消(整合為事業單位)或者變為行政機構。(極少部分)

如果想要轉變身份會有一些阻力。因為嚴格控制編制,參公本質上屬於事業編,如果轉為行政編制無疑是增加了一個行政編制。除非能夠考慮到實際情況,適當放寬數量要求,把原本參公的人員都劃轉到行政,但這個是小概率事件。把行政編和事業編分清楚是機構改革的趨勢,畢竟兩個身份人員從事的工作重點不同,一個是管理,一個是公益服務,可在基層就分不了那麼清楚了,相信在基層工作的事業身份朋友深有體會。

隨改革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參公人員,保留身份,依然按照將於6月1日頒布實施的新《公務員法》,享受職級並行、提前退休、獎勵等政策,和其他公務員、參公人員一致。事業單位的參公人員,實行隨退隨銷的辦法,老人老政策,新人則完全按事業人員對待,一方面是為了確保改革穩定過渡,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證改革取得的成效。

所以,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參公事業單位將慢慢退出歷史舞台。

濰坊事業單位招聘網頁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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