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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公務員職級改革

發布時間: 2021-03-05 09:25:58

『壹』 2015年人社部關於公務員縣級以下職務與職級並行工資何時執行最新消息

《意見》明確指出,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那麼縣以下包括哪些公務員群體?
有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全國公務員總數為717.1萬人。縣級以下工作的政府機關公務員數量佔比超70%。也就是說有超過500萬人將直接受到「薪政」影響。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時介紹,在縣級機關只有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長、縣政協主席這四套班子的一把手等少數幾人為縣處級,縣級各委辦局則為鄉科級。此外絕大多數公務員是在科員、辦事員兩個級別之間,晉升空間極為有限。
據2008年施行的《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而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
這意味著,從辦事員到「正科」,正常的話至少需要8年時間。
有過基層掛職經歷的竹立家表示,事實上大多數基層公務員都沒有機會升遷到副科級以上,缺乏升遷機會是基層公務員群體的最大問題。
晉升通道
「不當官也能享受官員薪資待遇」
「目前現行的公務員體制中,職務決定了待遇。」竹立家說,基層公務員晉升渠道少,速度慢。如果職務與職級不並行,有些鄉鎮的基層公務員一輩子可能連科長都當不上,當不上領導的話,基本的薪酬就上不去。這就影響了公務員工作的積極性。
竹立家說:「職務與職級並行後,一個普通的基層公務員,按照工作年限和考核標准提高職級,就可以相應地增長工資,解決一直以來的工資偏低問題。」
竹立家說,如果公務員的工資待遇跟經濟發展水平極不相稱,長期持續,就會導致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受到打擊,基層公共服務也會大打折扣。
竹立家認為「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將有效提升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而且,還將有效消除基層公務員中的「官本位」現象,「比如說一個科員,提不了科長就不能加薪,所以他只能努力往上升。」
竹立家說,《意見》推行之後,這種情況就會發生改變,「現在只要工作到一定年限靠績效考核也可以加薪,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即使不當處長,只要職級在增長,那麼工資也會增長,就是說,不當官也能享受官員薪資待遇,多了一條晉升通道」。

『貳』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具體指的是什麼

我國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開始實施,今後科員只要符合任滿12年等條件,即可享受副科長的待遇。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認為,以往公考中基層公務員崗位頻頻遇冷,而且基層崗位留不住人才,新政將讓這樣的現狀得到改善。

發布

職級晉升提出具體條件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人社部、中組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工作。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高於正處級縣區市不在列

《意見》對「任職年限」作了解釋,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意見》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對實施職級晉升制度的機構范圍,《意見》作出了明確限定,即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在編人員;機構規格高於正處級的縣(市、區),其所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范圍。

目的

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

有關部門表示,在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比如縣長;職級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比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多是縣處級正職。從目前情況來看,公務員的各種待遇仍主要與職務掛鉤,造成過分看重職務的問題。特別是在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的矛盾更為突出。

據有關部門介紹,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是對幹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調整和改革,也是對公務員制度的創新和完善,可鼓勵他們立足本職,踏實工作。縣以下機關公務員是做好基層工作、服務人民群眾、鞏固基層政權的骨幹力量,在縣以下機關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對於調動和發揮基層幹部的積極性,將起到促進作用。

釋疑

1 縣以下公務員職務晉升有多難?

僅4.4%科員能升至縣處級

2006年,公務員法正式頒布實施。在我國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組成部分,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這也意味著,「職務晉升」成為公務員個人職業發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徑。

現實中,我國公務員有六成以上是在縣鄉基層工作。基層公務員數目龐大,但能提供給他們升職的領導職務數量卻很有限,這種不亞於內部再進行一輪輪公務員考試似的激烈競爭局面,讓很多基層公務員的待遇長期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

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曾表示,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幹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從縣處級升為廳局級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幾十年還是副科長。

這樣的局面,造成考生在公務員考試中極為熱衷於國家級和省市級公務員職位,而基層公務員職位卻頻頻遇冷,甚至無人問津。而在基層公務員隊伍中,又存在人員隊伍不穩定、優秀人才頻頻流失的問題。以廣東省地級市江門為例,那裡近5年來超過三成的鄉鎮機關公務員通過各種方式離開了鄉鎮基層機關。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為,如果長此以往,將不利於中國政府的轉型。

2 為什麼要開辟職級晉升道路?

打破職務對工資決定性作用

國家行政學院博士後趙子建曾經發表文章稱:「據有關部門統計,在目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4個組成部分中,職務工資約佔20%,級別工資約佔25%,地區附加津貼約佔45%,各種補貼約佔10%。」也就是說,級別工資僅占各地公務員工資的兩成多。

趙子建認為,職務工資相對比例雖不高,但由於地區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放,實際上職務工資整體所佔比例接近七成,「職務對工資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職務與職級並行,就是要在公務員職務晉升之外,再開辟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道路。讓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與尊嚴。

專家觀點

利於基層留住優秀人才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新政使公務員晉升方式更趨合理,對於基層公務員崗位留住優秀人才是一項利好政策。

王建民介紹,現在參加公考像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入職後的發展方式又只有職務晉升這條狹窄的通道,堪比自古華山一條路。基層公務員難於晉升以及衍生出的待遇不易增長問題,進一步加劇了公考時很多基層職位遇冷的問題,相關崗位不僅招不到優秀人才,甚至連報名者都寥寥無幾甚至零報考。由於入職後多年無法晉升提高自身待遇,使得不少基層公務員崗位成為了一些大學生的跳板,優秀人才很難踏踏實實地長期堅持下去。

王建民分析,新政預計將以直接增加公務員基本工資的方式實施,只要符合任職年限等條件,基層公務員都可享受到這一政策的優惠。

對於新政的出台時機,王建民認為,這與我國已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以及將配套實施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有關。隨著公務員將參加養老保險並自己承擔養老險保費,基層公務員當前收入偏低的問題更加突顯。我國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新政的出台體現了政策正加大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力度,也有助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的整體推進。

此外,王建民認為,新政也進一步縮小了市級公務員與縣以下公務員在晉升問題上的差異。他介紹,目前在一些地區,市級公務員經常三五年就能實現一級晉升,而縣以下公務員明顯存在晉升慢的問題。雖然新政沒能抹平這種差距,但已經有效縮短了這一差距,使得公務員相關管理制度正向更公平的趨勢發展。


基層反應

不升職也可以提升待遇

一位曾在基層任職的科級公務員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基層公務員想晉升要連過數關,成功比例很低,「今後那些難以通過職務晉升獨木橋的公務員,也可以靠干滿年限提升待遇了」。

這位科級公務員介紹,自己在升為副科幹部那年,全局有30多人符合條件報名參加競聘,通過筆試、演講答辯和民主測評等多個環節,最終僅有6人成功實現了升職,成功率只有一成多。而在一些人數更多的機關,有時競爭還會更加激烈。

對於大家熱衷當領導的原因,這位公務員表示,其實還不僅僅是工資問題,「在一些縣級機關,有些科室可能會有一輛公車,而這基本都會成為科長的『專車』。今後即使進行車改,預計車補也可能會是按級別發放的。此外,在辦公面積和辦公條件等方面,科長與科員也會有所區別」。

『叄』 人社局:三十二年工齡的基層公務員科員按職級並行新政策這次調整能享受哪個級

公務員的工資是根據地方的生活水平和消費水平來劃定的,所以即使在省內各個地方內工資也不一樣容,舉個例子,同一個機關成都的就要比廣安的工資高一些的.再就是所在的政府機構不同工資也不一樣,一般來說權力大的部門(如公檢法)就要比園林水利部門高一些,各個地方和部門獎金水平和福利待遇也有差別,所以工資水平的界定也要看具體情況,不過總的來說,地方公務員的工資在工薪階層至少屬於中等水平,比國家公務員低一點比事業編高一點.

『肆』 公務員職級並行晉升享受什麼待遇

相關文件如下:
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專級並行制度的意見》,屬人社部、中組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工作。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伍』 人社局,基層公務員科員32年,請問這次新的職級套改能享受什麼職級待遇謝謝

1、你目前最高可享受正科級待遇。
2、相關文件如下:
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縣以下內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容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人社部、中組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工作。《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陸』 基層公務員工齡三十二年還是科員級,請問人社局這次職級改革能享受什麼級別待

人社局這次職級改革能享受什麼級別?
這要看具體情況。

不能說工齡長了就可以晉升,一輩子都是科員的也比比皆是。
除了工作年限,還要看工作表現、學歷、職稱、群眾評議等很多方面。

『柒』 基層公務員工齡四十一年還是科員級,請問人社局這次職級改革能享受什麼級別待

四十一年工齡,如果即為任職年限,此次職級並行在單位職數有富裕的情況下,可定為四級主任科員甚至三級主任科員。

『捌』 青人社廳發(2015)114號關於青海省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實施方案

關於印發《貫徹實施〈青海省縣以下機關建立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意見〉若干
具體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委組織部、編辦、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做好《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青辦發〔2015〕30號)的實施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於印發貫徹實施〈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3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我們制定了《貫徹實施〈青海省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意見〉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5年9月24日

貫徹實施《青海省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
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意見》
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一、關於實施范圍
(一)因不符合登記條件未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人員,不納入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范圍。
(二)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因組織安排提前離崗的在編人員,在嚴格考核測評的基礎上,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可晉升職級,同時必須由組織安排適當的工作。
(三)省直或市、州直駐縣(市、區、行委)的正科級及以下單位,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可列入實施范圍。
二、關於晉升條件
我省各地區晉升職級的具體條件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海北州、黃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樹州、海西州。晉升科員級須任辦事員滿6年,級別達到二十五級;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8年,級別達到二十三級;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 10年,級別達到二十級;晉升副處級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 10年,級別達到十九級;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 10 年,級別達到十七級。
(二)西寧市、海東市。晉升科員級須任辦事員滿7年,級別達到二十五級;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0年,級別達到二十三級;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 12年,級別達到二十級;晉升副處級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 12年,級別達到十九級;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 12 年,級別達到十七級。
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為優秀或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相應縮短或延長任職年限仍按青辦發〔2015〕30號的規定執行。
三、任職年限的計算
(一)已實行執法勤務機構警員職務序列的人民警察納入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范圍。計算任職年限時,按以下辦法處理:二級警長任職經歷按副調研員掌握;三級警長任職經歷按主任科員掌握;四級警長和一級警員任職經歷合並計算,按副主任科員掌握;二級警員任職經歷按科員掌握;三級警員任職經歷按辦事員掌握。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次晉升職級時,參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崗位的,參照管理後所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與參照管理前在相當行政管理崗位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參照管理前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根據參照管理後所任職務,按以下辦法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辦事員的,將原聘任為技術員(含相當職務,下同)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科員的,將原聘任為助教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鄉科級副職的,將原聘任為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鄉科級正職的,將原聘任為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縣處級副職的,將原聘任為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工作人員再次晉升職級時,其任職年限,從實際任命職務或晉升職級之月其計算,原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時間不再合並計算為任職年限。
(三)從企業、事業單位調入(調任)、考錄進入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現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與原在企業、事業單位擔任相當職務的任職年限合並計算;原在企業、事業單位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按本條第(二)款的辦法計算任職年限。
(四)任同級職務期間如有中斷,計算任職年限時應扣除中斷的時間。
(五)計算任職年限時,只計算 1993 年及以後有考核結果的年限。
四、關於幾種情況人員的職級晉升
(一)軍隊轉業幹部按其現工資待遇對應的相應職務層次晉升職級,其原軍隊職務(專業技術等級)的任職時間與地方相應職務層次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其中,到地方所任職務低於原軍隊職務的,其在地方享受工資待遇職務的時間與軍隊相應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
(二)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 按其現執行的職務工資對應的相應職務層次晉升職級,任職時間從其享受相應職務層次工資待遇之月起計算(新參加工作人員的試用期除外)。
(三)現執行的工資待遇對應的職務層次高於其實際任命職務的其他工作人員,按其實際任命的職務晉升職級。
(四)因年度考核不稱職等原因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的人員,按新任職務重新確定能否晉升職級,之前與新任職務同一職務層次或高於新任職務層次的任職年限可與新任職務的任職年限合並計算。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不進行年度考核和參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除新錄用公務員外,每有 1 個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職年限條件延長 1 年。
(五)受處分的人員,處分期內不能晉升職級,處分期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處分期滿後符合晉升條件的可以晉升職級。受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的,根據處分對年度考核結果的影響確定任職年限條件延長的時間,具體辦法按本條第 (四)款的相關規定執行。受撤職處分的,解除處分後按新任職務重新計算任職年限,之前的任職年限不能與新任職務的任職年限合並計算。
(六)對超職數配備的幹部,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晉升職級; 不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轉為享受與現任職務相當職級的待遇。晉升職級且退出現任職務和轉為享受相當職級待遇的,均可不佔原職務層次職數,但仍按原職務層次進行管理,可在原職務層次基礎上按規定晉升職務。要嚴格執行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組通字〔 2O14 〕 5 號)規定,不得超職數配備幹部和自行提高職級待遇。
(七)《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幹部隊伍管理機制的意見》(青辦發〔2013〕3號)中在青南地區鄉鎮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規定,統一按青辦發〔2015〕30號執行,已晉升職級的保留原待遇。
五、關於晉升職級後享受的待遇
晉升職級後,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基本工資,按《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於青海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四個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政辦〔2006〕141 號)規定的公務員晉升職務相應增加工資的辦法執行;津貼補貼,按晉升後職級相應職務層次的標准執行。
六、關於晉升職級的管理
(一)職級應逐級晉升,不能一次晉升兩個職級。
(二)晉升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按現行規定執行,不能按職級晉升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
(三) 公務員在省內不同地區之間調動的,執行調入地區的職級晉升條件。在原單位已按規定條件晉升了職級的,按現行幹部管理制度規定明確職務,如明確的職務層次低於原任職級,應保留原職級待遇。
七、關於執行時間
對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人員,各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及時審批。2015年1月15日前,已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人員,從2015年1月起晉升職級;此後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人員,從符合晉升條件之月起晉升職級,並從晉升職級的下月起執行晉升後職級相應的工資待遇。

『玖』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具體怎麼做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據了解,職務與職級應該是相對獨立、相對分離的。職務反映職級,職級對應一定的職務。從功能上來看,二者的區別在於,職務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權力以及責任
義務的承擔,職級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物質利益以及職業尊嚴的滿足。推行職務與職級的並行,實質是使職級真正成為公務員的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階梯。那些不能
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和尊嚴。

原文閱讀請訪問>>>公務員職級工資制改革:什麼是職務與職級並行

http://tj.offcn.com/html/2014/12/35011.html?wt.mc_id=bd14672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務員設職級晉升改革方案匯總
http://tj.offcn.com/html/2014/12/35012.html?wt.mc_id=bd1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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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2015年人社部公務員職級工資制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如何

2014年初
中組部、人社部聯合召開全國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人社部部長指出,2014年的工作重回點是推進公務員答分類改革,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2014年5月28日
人社部發布了《2013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其中明確提出,開展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
2014年12月2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召開,提出「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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