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賣集體土地土方
A. 集體土地村幹部有權買賣嗎
農村集體土地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專者三分之二屬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個人變賣不合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B. 村幹部有權私自買賣農村集體土地
根據農村的土地法的規定農村的村幹部是沒有權利私自購買農村的集體土地的
C. 村幹部私賣集體土地點為己有是否構成貪污罪
構成非法轉抄讓、倒賣土地使襲用權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6、造成惡劣影響的。
D. 村幹部把集體土地變賣土方,怎麼舉報
請直接向國來土資源局舉報自,可以打電話12336舉報。不過,建議你們最好是聯合起來,書面請求國土資源局履行法定職責,而且最好是用EMS郵寄你們的書面申請,這樣,你們手上就保留了請求國土局履責的證據,如國土局不依法履責,可以進一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E. 村幹部賣公家土地是什麼行為
題主看來,你們家後面的土地確定是國家的?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一般是村集回體所有,而且是不能買賣的。答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可以依法分離並流轉。
村幹部如果私自將集體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他人,當然是不行的,但題主您確定是村幹部私自出售了?
F. 村幹部私自買賣集體土地怎麼舉報
村幹部私自賣。魏。集體土地怎麼舉報?你就和他。公家的地她他給私賣什麼賣完的錢他就才有包這么做你不是違法嗎?絕地是國家,你不能私自就給賣了。賴著地是犯錯誤的。
G. 村幹部私自賣集體土地怎麼辦
村干來部私自賣集源體土地屬於,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八十一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H. 村幹部出賣集體土地是否合法
集體土地不能上市流轉。只有國有土地才能買賣。也就是說,集體土地通過國家徵用的形式轉為國有土地之後才能夠買賣。這個是唯一的合法途徑。別說村幹部了,即使是村組織也沒有權利進行集體土地的買賣。
I. 村幹部私自賣集體土地村民有權收回嗎
村民沒有權收回,應該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J. 村幹部變賣集體土地合法嗎
農村集體土地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專村民代表的屬同意,個人變賣不合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