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村幹部能承攬鎮村的工程嗎
1. 另市鎮鎮長一五四村幹部為私修道路怎麼處理能作個回答嗎
做群眾工作,籌資酬勞;向上級爭取,實現實事工程或農村道路連通工程,或一事一議獎補項目。
2. 村幹部能承包村裡的工程嗎
沒有規定農村幹部不可以承包工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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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案例:
在長樂濱江濱海路項目建設過程中,長樂市漳港街道沙尾村原黨支部書記林某俤、原副書記兼報賬員林某蕊等4人,與土方工程承包方王某航勾結,共同騙取長樂市財政下撥的工程款130多萬元。經長樂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林某俤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20萬元罰金;以貪污罪判處林某蕊3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處20萬元罰金。
2014年3月,長樂市人民檢察院收到舉報:沙尾村黨支部書記林某俤等人與濱江濱海路項目施工方勾結,將屬於村集體的沙子私自變賣給項目施工方。另外,檢察官走訪發現,該村老人會建設過程中,本應村裡出錢贊助卻由林某俤個人出資30萬元,這其中可能有「貓膩」。
偵查人員通過分析涉案人員身份背景、工作經歷等信息,最後鎖定土方工程承包方王某航作為該案的突破點。偵查人員將毫無防備的王某航抓捕歸案。王某航如實供述了他與林某俤、林某蕊等村幹部相互勾結,在該工程招標環節以圍標的方式虛高工程造價,並在工程款結算時經手開具發票,共同騙取長樂市財政下撥的工程款130多萬元的犯罪事實。
3. 村幹部私自承攬工程侵吞集體企業該如何法辦
向村委會或者上級鎮政府的紀委反映。
祝你好運
4. 承接農村鎮政府工程都要什麼資格
有夠資質的公司,
5. 鎮駐村幹部能幹涉村委會發展方向嗎
不能,駐村幹部沒有這個權力的。
駐村幹部的職責是:
1.與鄉鎮各部門有良專好的溝通能屬力。
2.與駐村單位有詳細的了解。
3.制定駐村工作的各項計劃。
4.挑幾件重點,難點的工作首先開展調研,討論,解決方案。
5.向上級做好工作的匯報。
6.對駐村單位的利益要保證最一位。
7.身體力行才是最重要的。
6. 鎮政府行文任命村幹部在村有什麼職能
協調辦公,不能單獨管理,他沒有職業直接管理村民
7. 農村村幹部是否能承包村裡的工程嗎承包法上哪一條規定
沒有規定農村幹部不可以承包工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第三條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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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8. 村幹部霸佔著鎮里給的工程款錢不給怎麼辦我是鎮里承包來做路的,鎮里好幾批幹部都來檢查過、驗證過都
看樣子你沒有干過工程啊,搞工程的潛規則,你沒把關系打通,簽字的都需要紅包的,辦這些事錢才是萬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