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級對應表
❶ 行政級別排序與職稱是怎樣的 職務與級別對應表
一、行政級別與職稱:
1、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職務工資按正處層次的職務工資高一檔確定,級別工資按正處層次對應的級別確定。
2、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比照正處層次或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3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以上的可比照正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3、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正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5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及以上的可比照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正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4、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副科層次或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大專學歷工作年限4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中專及以下學歷工作年限6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可比照副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5、員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科員層次或辦事員層次核定工資。其中:大專學歷見習期滿、中專及以下學歷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的可比照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辦事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事業編中級職稱的工資原則上相當於公務員的正科級別的工資,若不考慮公務員的車補,中級職稱的工資一般要略高於公務員正科級別的工資。
二、職務與級別對應表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
第二章職務與級別設置
第五條公務員職務根據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限額、職位等設置。
公務員職務名稱應當與機構規格相一致。
第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第七條領導職務層次由高至低依次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八條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法規、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第九條非領導職務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條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由高至低依次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第十一條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二十七級至一級。
第十二條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第十三條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巡視員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副巡視員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拓展資料
專業技術職稱
是指經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行業或中央企業、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范圍領域基本涵蓋國民經濟生活的各行各業,例如工程、醫學、會計、教育、科研等。評審對象包括在事業單位,醫院,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中從事管理、教學、科研、工程技術、設計、駕駛操作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章職務與級別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 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務院規定。
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第二十條 國家根據人民警察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職務相對應的銜級。
❷ 公務員職級如何並行 一圖看懂職務與級別對應關系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三級至二級版;
(三)部級正職,省級權正職:四級至三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五級至四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七級至五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八級至六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級至七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十一級至八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十二級至九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十三級至九級;
(十一)科員:十四級至九級;
(十二)辦事員:十五級至十級。
❸ 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表
職務層次
1.領導職務層次的設置。根據本法的規定,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回級正職、國家級副答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2.非領導職務層次的設置。職務層次是根據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大小,所需資格高低設置的。由於非領導職務不承擔領導職責,因此,在職務層次上不應、也不必設置到高等級的職務層次上,因此,本法規定,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在省部級以上不設置非領導職務。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層次只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❹ 公務員有哪些職稱級別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曾經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分別是: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三級至二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四級至三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五級至四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七級至五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八級至六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級至七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十一級至八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十二級至九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十三級至九級;
(十一)科員:十四級至九級;
(十二)辦事員:十五級至十級。
(4)公務員職級對應表擴展閱讀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1、中央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級;
2、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書記:二至三級;
3、中央各部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書記,中紀委副書記:三至四級;
4、中央各部副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副書記、常委,中紀委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四至五級;
5、中央各部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書記,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副書記,巡視員:五至七級;
6、中央各部副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副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委委員(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7、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書記,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調研員:七至十級;
8、副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常委,地、盟(市、州、直轄市的區)紀委委員(常委),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書記,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9、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鄉(鎮)黨委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副書記,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10、副科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鄉(鎮)黨委副書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紀委常委,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11、科員:九至十四級;
12、辦事員:十至十五級。另外,各級黨的機關中與上述職務相對應的其他職務,也適用上述規定。
❺ 公務員職級是如何劃分的
在中國,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二十七級。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國家級正職:一級 國家級副職:二級至四級 省部級正職:四級至八級 省部級副職:六級至十級 廳局級正職:八級至十三級 廳局級副職:十級至十五級 縣處級正職:十二級至十八級 縣處級副職:十四級至二十級 鄉科級正職:十六級至二十二級 鄉科級副職: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股所級正職:十八級至二十六級 股所級副職: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巡視員:八級至十三級;(相當於正廳局級) 副巡視員:十級至十五級; 調研員:十二級至十八級;(相當於正縣處級) 副調研員:十四級至二十級; 主任科員:十六級至二十二級;(相當於正鄉科級) 副主任科員: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科員:十八級至二十六級;(相當於正村股級) 辦事員: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註:股級並非公務員正式行政級別。 軍隊的職稱級別(軍銜)分為: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 本科生和研究生職級劃分有差別。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 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❻ 公務員工資套改等級標准對照表的職務對照表
公務員職務工資對照表 單位:元 職 務 職務類別 職務與級別對應關系 領導職務內 非領導職務 國家級正職容 4000一級 國家級副職 3200二級 至 四級 省部級正職 2,510 四級 至 八級 省部級副職 1,900 六級 至 十級 廳局級正職 1,410 1,290 八級 至 十三級 廳局級副職 1,080 990 十級 至 十五級 縣處級正職 830 760 十二級 至 十八級 縣處級副職 640 590 十四級 至 二十級 鄉科級正職 510 480 十六級 至 二十二級 鄉科級副職 430 410 十七級 至 二十四級 科員 380 十八級 至 二十六級 辦事員 340 十九級 至 二十七級
❼ 公務員職級檔次對照表
公務員職級和檔次是有相應的要求的。
這和個人的工資福利待遇也是密切相關的。
❽ 公務員職務層次與級別對照表,升遷和年齡有關嗎
1、年紀
公務員在晉升的不同節點都是有年齡上的限制的。例如,副處級幹部一般要求是在35歲以下;副局級幹部一般在45歲以下;副部級幹部一般在55歲以下。在其他條件相似的情況下,年紀輕的公務員可以占更大的優勢。
2、學歷
在以前,只要你有基層的工作經驗,再加上政績比較顯著的話,就可以得到提拔和升遷;但是現如今,處長和局長博士學歷已經不是奇事了。所以,在進行幹部提拔升遷的時候,學歷就是一個潛在標准,如果你的學歷越高,那麼順利晉升的可能性就越大。
3、崗位
崗位的輪換交叉,是高層幹部的必備條件之一。只有經過很多崗位的鍛煉,才可以具備處理復雜問題的經驗和能力,才可以駕馭高層幹部的崗位。
4、基層
基層雖然級別不高,但是可以說基層就是一個小社會,任務艱巨,情況也比較復雜,這對幹部綜合素質考驗,是機關辦公室工作無法達到的。所以,凡是提拔省部級及以上級別幹部,是一定要有基層工作經驗的,這已經是一種不成文的規定了。
5、班子
一般情況下,在某個地區或者是部門,由於業績突出或者其他原因,幹部升遷很快;反過來理解的話,由於幹部升遷很快,又會有更多優秀的幹部被派到這一地區或部門。如此就會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簡單來說的話,就是越是出幹部的地方,越能多出幹部。
6、領導
有一個會培養人才的領導是很重要的。主政一方,掌握著幹部升遷的主要領導,其經歷和喜好,決定了某一時期官員的升遷命運。站好隊,排好位,對這類領導要敬愛有加,高調做事低調做人,要在領導方面得到認可,也要得其他幹部和群眾的認可。
7、機遇
俗話說,「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公務員的升遷更是如此。某一部門領導的升遷或者是工作崗位調動,另一部門領導前去接任,這時部門缺額需要填補,單位領導奉調前往,你就成了合適的接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