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級與職務並行細則
㈠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什麼意思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思是:在公務員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領導職務晉升通道不變的情況下,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來解決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
2015年3月10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回答新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在縣以下機關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這項工作剛剛進行了部署,各個省都在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2016年1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1)職級與職務並行細則擴展閱讀
該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
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試點期限為2年。本決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㈡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細則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上討論的《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提到了要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在實施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之後,一些職務不高,但業務能力強,承擔任務多的公務員,其工資將可能與同層次職務較高的公務員工資水平相當。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將解決縣以下公務員的職業生涯發展通道問題,改變"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去爭當一地之"長"的局面。
蘇海南說:"要創造一個當官不當官都能夠按有關程序和要求分別晉升職級的雙通道制度,讓那些雖未當官但承擔任務重、個人能力強、所作貢獻多的一般公務員,也能夠與當官的一樣晉升職級,領取與同職級當官者差不多的工資。"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指出,一些街鄉等基層公務員工作很辛苦,因此提高他們的待遇是合情合理的。但從長遠來看,"漲工資"必須通過制度化來解決,通過法制軌道為公務員解決收入問題,而不是一紙行政命令的形式。"公務員應參照其資歷、年限、工作表現確定待遇標准。比如說,縣一級公務員的最高工資級別,應該達到縣長、書記的水平。公務員待遇的調整思路應該是:優秀的公務員即便當不上縣長、書記,退休時待遇也不會低"。
目前,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省份已陸續開始嘗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內蒙古、福建等省和自治區也在近期先後推出在縣級以下全面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㈢ 公務員職級並行細則
現在公務員首先要知道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然後遵紀守法
㈣ 《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實施細則
不同地區,執行進度不同。
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內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容25級;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
㈤ 職務職級並行實施辦法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實行職級並行的要求是:
1、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享受版職稱權工資,職稱可以通過國家考試取得,還需要根據人事部門對你單位規定的技術職稱編制是多少確定,如果超編,需要實現崗位競爭。
2、沒有取得職稱的人員按照職務級別、工作年限領取工資。
3、既有職稱,又有職務級別的單位管理人員,按照工資高的待遇領取。
(5)職級與職務並行細則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在規定的職級比例內確定為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
公務員晉升職級,在規定年限內的年度考核結果均應為稱職以上等次。任現職級或者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降低1個職級。
㈥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細則是什麼
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在職級比例內逐級晉升,(省級及以上一級巡視員一般15%,二級巡視員15%,調研員基本不受限;地市級一二級巡視員不超過5%,一二級調研員15%,以下不受限)公務員晉升職級須達到下列任職年限條件:
晉升升一級巡視員,應當任二級巡視員或者廳局級副職4年以上;
晉升二級巡視員,應當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晉升―級調研員,應當任二級調研員或者縣處級正職3年以上;
晉升二級調研員,應當任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晉升三級調研員,應當任四級調研員或者縣處級副職2年以上;
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二級主任科員或者鄉科級正職2年以上;
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四級主任科員或者鄉科級副職2年以上;
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6)職級與職務並行細則擴展閱讀:
職務與職級並行是新時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堅持持續激勵原則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要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建立持續激勵機制,堅持工資制度改革與職務職級改革同向發力。
職級不止於「職級序列」,它還可以與領導職務互相轉任和兼任,覆蓋「職務」即領導職務序列。其次,職級序列的另一個功用在於職級成為公務員工資等待遇水平的基本決定要素,同非領導職務相比發生了功能上的變動。
㈦ 請教各位同志關於職務與職級並行的若干問題
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享受副科要科員任滿12年未版提拔。《關於縣以下機關建權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下簡稱《意見》)規定的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25級;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意見》還對「任職年限」作出解釋?,即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意見》還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㈧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具體指的是什麼
我國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開始實施,今後科員只要符合任滿12年等條件,即可享受副科長的待遇。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認為,以往公考中基層公務員崗位頻頻遇冷,而且基層崗位留不住人才,新政將讓這樣的現狀得到改善。
發布
職級晉升提出具體條件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人社部、中組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工作。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高於正處級縣區市不在列
《意見》對「任職年限」作了解釋,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意見》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對實施職級晉升制度的機構范圍,《意見》作出了明確限定,即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在編人員;機構規格高於正處級的縣(市、區),其所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范圍。
目的
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
有關部門表示,在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比如縣長;職級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比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多是縣處級正職。從目前情況來看,公務員的各種待遇仍主要與職務掛鉤,造成過分看重職務的問題。特別是在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的矛盾更為突出。
據有關部門介紹,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是對幹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調整和改革,也是對公務員制度的創新和完善,可鼓勵他們立足本職,踏實工作。縣以下機關公務員是做好基層工作、服務人民群眾、鞏固基層政權的骨幹力量,在縣以下機關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對於調動和發揮基層幹部的積極性,將起到促進作用。
釋疑
1 縣以下公務員職務晉升有多難?
僅4.4%科員能升至縣處級
2006年,公務員法正式頒布實施。在我國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組成部分,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這也意味著,「職務晉升」成為公務員個人職業發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徑。
現實中,我國公務員有六成以上是在縣鄉基層工作。基層公務員數目龐大,但能提供給他們升職的領導職務數量卻很有限,這種不亞於內部再進行一輪輪公務員考試似的激烈競爭局面,讓很多基層公務員的待遇長期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
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曾表示,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幹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從縣處級升為廳局級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幾十年還是副科長。
這樣的局面,造成考生在公務員考試中極為熱衷於國家級和省市級公務員職位,而基層公務員職位卻頻頻遇冷,甚至無人問津。而在基層公務員隊伍中,又存在人員隊伍不穩定、優秀人才頻頻流失的問題。以廣東省地級市江門為例,那裡近5年來超過三成的鄉鎮機關公務員通過各種方式離開了鄉鎮基層機關。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為,如果長此以往,將不利於中國政府的轉型。
2 為什麼要開辟職級晉升道路?
打破職務對工資決定性作用
國家行政學院博士後趙子建曾經發表文章稱:「據有關部門統計,在目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4個組成部分中,職務工資約佔20%,級別工資約佔25%,地區附加津貼約佔45%,各種補貼約佔10%。」也就是說,級別工資僅占各地公務員工資的兩成多。
趙子建認為,職務工資相對比例雖不高,但由於地區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放,實際上職務工資整體所佔比例接近七成,「職務對工資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職務與職級並行,就是要在公務員職務晉升之外,再開辟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道路。讓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與尊嚴。
專家觀點
利於基層留住優秀人才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新政使公務員晉升方式更趨合理,對於基層公務員崗位留住優秀人才是一項利好政策。
王建民介紹,現在參加公考像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入職後的發展方式又只有職務晉升這條狹窄的通道,堪比自古華山一條路。基層公務員難於晉升以及衍生出的待遇不易增長問題,進一步加劇了公考時很多基層職位遇冷的問題,相關崗位不僅招不到優秀人才,甚至連報名者都寥寥無幾甚至零報考。由於入職後多年無法晉升提高自身待遇,使得不少基層公務員崗位成為了一些大學生的跳板,優秀人才很難踏踏實實地長期堅持下去。
王建民分析,新政預計將以直接增加公務員基本工資的方式實施,只要符合任職年限等條件,基層公務員都可享受到這一政策的優惠。
對於新政的出台時機,王建民認為,這與我國已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以及將配套實施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有關。隨著公務員將參加養老保險並自己承擔養老險保費,基層公務員當前收入偏低的問題更加突顯。我國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新政的出台體現了政策正加大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力度,也有助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的整體推進。
此外,王建民認為,新政也進一步縮小了市級公務員與縣以下公務員在晉升問題上的差異。他介紹,目前在一些地區,市級公務員經常三五年就能實現一級晉升,而縣以下公務員明顯存在晉升慢的問題。雖然新政沒能抹平這種差距,但已經有效縮短了這一差距,使得公務員相關管理制度正向更公平的趨勢發展。
基層反應
不升職也可以提升待遇
一位曾在基層任職的科級公務員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基層公務員想晉升要連過數關,成功比例很低,「今後那些難以通過職務晉升獨木橋的公務員,也可以靠干滿年限提升待遇了」。
這位科級公務員介紹,自己在升為副科幹部那年,全局有30多人符合條件報名參加競聘,通過筆試、演講答辯和民主測評等多個環節,最終僅有6人成功實現了升職,成功率只有一成多。而在一些人數更多的機關,有時競爭還會更加激烈。
對於大家熱衷當領導的原因,這位公務員表示,其實還不僅僅是工資問題,「在一些縣級機關,有些科室可能會有一輛公車,而這基本都會成為科長的『專車』。今後即使進行車改,預計車補也可能會是按級別發放的。此外,在辦公面積和辦公條件等方面,科長與科員也會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