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規定適用村幹部
A. 村幹部違反八項規定如何向上級反映
可以向鄉鎮紀委反映,最後有證據,連同一起上交。
另實名舉報比匿名舉報更能引起重視。
B. 中央八項規定是針對什麼幹部的
中央八項規定是針對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八項規定主要內容是: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2)八項規定適用村幹部擴展閱讀
中紀委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全國累計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3168起,處理26259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5059人。碩果累累的成績單,體現了中共全面從嚴治黨、狠抓作風建設的決心與毅力。具體到各地,八項規定出台這5年來,也都交出了亮眼的作風建設成績單。
從一開始,黨中央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就堅持問題導向,從具體的、小的問題抓起,從月餅粽子、煙花爆竹、賀卡掛歷等「小事小節」入手,狠剎歪風邪氣。僅以人們曾經司空見慣的問題為例,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來,截至2017年10月,全國查處違規公款吃喝、送禮、旅遊(國內)三類突出問題共計45502起。其中,違紀發生在2013年、2014年的共31223起,佔68.6%;發生在2015年的7794起,佔17.1%;發生在2016年的4908起,佔10.8%;發生在2017年的1577起,僅佔3.5%。
與此同時,中央紀委不斷完善創新監督手段,充分利用互聯網、新媒體和新技術,大大拓寬監督渠道,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形成群眾監督的濃厚氛圍。
真正讓外界對八項規定持久性產生期待的是,伴隨著各種檢查的推進和情況好轉,曾經的監督手段逐漸固化為制度。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央部署開展的十二輪巡視和各級巡視巡察均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作為重要監督內容。
C. 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只適用於黨員嗎
違反八項規定精神除了適用於黨員外,還包括非黨的領導幹部。
八項規定」是黨中央就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問題做出非常具體而詳盡的規定,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
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主要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規定和程序處理。
當前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主要包括:違規公款吃喝、公款國內旅遊、公款出國(境)旅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提供或接受超標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樓堂館所違規問題、領導幹部住房違規問題。
在性質認定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般屬違反廉潔紀律性質,也可能違反工作紀律等其他紀律,具體性質需根據被審查人的具體行為和黨紀規定作出認定。
在條款適用上,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行為,並不是直接依據中央八項規定作出定性處理,而是依據《黨紀處分條例》分則對應的具體條款。
在政策界限把握上,均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央八項規定為時間節點,即:被審查人的相關違紀行為發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後的,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認定;被審查人的相關違紀行為發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不作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認定,而是根據違紀行為的具體情況和當時黨紀規定作出相應認定。
在紀律審查文書表述上,進一步凸顯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處理。為推動各級黨組織馳而不息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建議在審理報告等紀律審查文書「主要違紀事實」中,將被審查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單獨列出來,表述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之後、「違反組織紀律行為」之前。
D. 八項規定適用什麼人
所有公職人員
1、中抄央八項規定的第二條規定「 本條例適用於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六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有關職能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制定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條例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2、如中外合資企業具有國有資產成分性質的,必須參照執行。
E. 八項規定適用何種級別以上幹部
是對全體黨員、黨政企事業單位的全體人員的要求,尤其是對領導幹部
F. 八項規定村幹部能另外做其他事業嗎
村幹部不是公務員,沒有限制其經商之類的。
村幹部是大家選的,如果都不滿意可以召開臨時村民大會,提出罷免。
G. 關於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只適用於黨員嗎
違反八項規定精神除了適用於黨員外,
還包括非黨的領導幹部。回
八項規定」是黨中央就改答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問題做出非常具體而詳盡的規定,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主要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規定和程序處理。
H. 中紀委關於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類型包括哪些
當前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主要包括:違規公款吃喝、公款國內旅遊專、公款屬出國(境)旅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提供或接受超標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樓堂館所違規問題、領導幹部住房違規問題。
在性質認定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般屬違反廉潔紀律性質,也可能違反工作紀律等其他紀律,具體性質需根據被審查人的具體行為和黨紀規定作出認定。
在條款適用上,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行為,並不是直接依據中央八項規定作出定性處理,而是依據《黨紀處分條例》分則對應的具體條款。
I. 八項規定村幹部可以工作日飲酒嗎
這是絕對不允許的,八項規定的約束是至上而下的,沒有特殊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