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縣村幹部離職補貼規定
① 四川省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文件
離職的農復村幹部,是制沒有任何待遇的。
這是因為村委會組成人員,不是國家幹部,不享受幹部待遇,離職後就回歸村民,享受村民的待遇和福利。
但是,近年來,有的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規定,對於長期從事村委或者村支部工作,達九年以上者,無收入來源的,適當給予一些補助的政策。
如《安徽省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實施意見》,就規定凡是年滿三屆(九年)的定工幹部每年補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過760元的補助辦法。
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②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2019年農村離職三職幹部生活補助還有嗎
這得看當地政府的政策
③ 農村幹部小組長任職滿多少年離職後有補貼
村幹部:在村中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對照村幹部的解釋可以知道,村民小組長在村中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和管理工作——領導和管理村小組工作。由此可知,村民小組長屬於村幹部。
④ 村離任幹部怎麼補助
現在村幹部在換屆後離任,是沒有什麼幹部補貼的,因為村幹部不屬於專國家公務員,只是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算有補貼的話也只是鄉鎮政府的經濟補償。
不過,在2007年有一個文件是關於村書記和村主任,任期滿十年離任的相關補貼政策,沒有涉及到村會計的補貼問題,但書記和主任的也只是做了詳細的填表和統計,具體有什麼補貼也沒說,估計今後的村幹部會有補貼政策的,和退伍軍人在養老保險上有優惠待遇,但是不大可能直接發錢。
⑤ 離職農村幹部待遇是多少
抄離職的農村幹部,是沒有任何待遇的。
這是因為村委會組成人員,不是國家幹部,不享受幹部待遇,離職後就回歸村民,享受村民的待遇和福利。
但是,近年來,有的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規定,對於長期從事村委或者村支部工作,達九年以上者,無收入來源的,適當給予一些補助的政策。
如《安徽省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實施意見》,就規定凡是年滿三屆(九年)的定工幹部每年補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過760元的補助辦法。
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⑥ 村幹部正常正常離職生活補助申請
關於村幹部正常正常離職生活補助申請:
一、補助對象條件
享受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的對象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連續擔任一般村幹部滿9年及以上的定工幹部;
2、男年滿60周歲及以上,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現仍健在的);
3、鎮村(街)逐級審查並公示無異議。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
1、因觸犯法律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離職後不支持鎮村(街)工作,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參加越級上訪的
二、補助標准
1、以擔任一般村幹部的職務和任職年限為依據,確定年補助標准。凡是年滿三屆(九年)的定工幹部每年補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過760元。
2、間斷任職的,以最長連續任職時間為任職年限,不作累加計算。
3、連續任正職不足9年的,又擔任過其他職務的,按副職累加計算年限。
4、連續任職8年以下正、副職,未辦理養老保險,家庭困難的黨員村幹部鎮黨委、政府在黨內溫暖工程中給予一定的照顧。
5、補助對象在任職期間已辦理村幹部養老保險,現領取的養老金達到或超過本辦法規定的補助標准不再享受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不足的可以補齊,但不得重復享受;參加低保的以此類推。
6、曾經享受過一次性生活補助的離職村幹部,其當時補助抵消後,依據本辦法繼續享受。
7、補助對象去世的,停止發放生活補助。
三、資金來源及發放辦法
1、生活補助資金每年發放一次,由鎮政府統一在次年的春節前打卡發放到位。
2、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資金,由鎮、村按1:2的比例共同承擔,其中鎮財政承擔1/3,村級轉移支付承擔2/3。
四、審批程序
1、個人申請。符合享受補助條件的一般離職村幹部向所在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任職簡歷、任職文件或其他機關證明材料。
2、離職村幹部、黨員及村民代表評議。村(街)成立一般離職村幹部評議小組,對提出申請的一般離職村幹部所任職務、任職年限及離職原因進行評議,在此基礎上,村「兩委」組織黨員議事會成員、村民代表進行民主評議。
3、村「兩委」初審。評議會議後,結合評議情況,村「兩委」會對申請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初審並將審查結果在黨務、村務公開欄及申請人所在的村民組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後上報鎮黨委。
4、鎮集中審核。鎮成立由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委員、黨政辦和農組辦工作人員組成的審核小組,對補助對象逐人進行審核,提出明確意見。
5、鎮黨委政府審批。召開鎮黨委擴大會議審批,將補助對象的姓名、性別、年齡、擔任職務、任職年限及享受補助標准等分別在鎮村(街)公開欄內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後,報鎮黨委、政府審批。公示期間接受群眾舉報,並及時復核,並將復核結果予以公布。
五、相關要求
1、村(街)黨總支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文書是具體責任人,對享受生活補助的人要逐人檢查,嚴格把關,確保補助對象全部符合條件。享受生活補助的一般離職村幹部,須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鎮黨委、政府保持一致,今後,凡違法亂紀以及違反《信訪條例》等規定參與串聯活動,聚眾上訪的一經發現,立即停發其生活補助。
2、精心操作,規范程序。各村(街)要結合自身實際,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操作,做到「四不準」:即:不準簡化程序走捷徑;不準隨意擴大補助對象和范圍;不準擅自提高或降低補助標准;不準弄虛作假。否則,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群眾舉報補助對象年齡、職務、任職年限不實等問題,鎮黨委在接到舉報後一個月內,認真調查、核實,並根據情況妥善處理。
3、建立檔案,完善資料,以村(街)為單位,將一般離任村幹部個人申請、簡歷、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黨員議事會成員和村民代表民主評議材料、生活補助審批表、一般離任村幹部摸底登記表及證明材料分類歸檔,作為村幹部檔案管理的內容之一,逐步規范完善。
⑦ 離任村幹部要擔任多少年才享受離任生活困難補貼
各地規定不同,以江蘇省為例:
根據《江蘇省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最低標准提高》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完善村幹部激勵關懷機制,妥善解決離任村幹部生活保障,有力推進村級「四有一責」建設,按照省委領導要求,根據《關於做好關懷幫扶激勵離任村幹部工作的意見》(蘇組發[2009]1號)文件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和省民政廳決定;
從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最低標准,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100元。調整後的具體標准為:
擔任村「三大員」職務累計20年以上,離任時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職務的,每人每月分別為300元、280元、260元;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280元、260元、240元;
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260元、240元、220元。這次調整涉及離任村幹部49676人,省財政補助資金提高到每年89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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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豐縣調整後為:
調整後,符合條件的離任村幹部每人每月將增加生活補貼35元。調整後標准具體為:
擔任村「三大員」職務累計20年以上,離任時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職務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90元、470元、450元;
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70元、450元、430元;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50元、430元、410元。
⑧ 農村幹部離職待遇
第三章補貼標准
第六條農村退職主職幹部具體補貼標准為:擔任村(大隊)黨支部書記、專村委會主任(大隊長)等主職屬累計達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的,由市級財政每年發放退職補貼400元;擔任村(大隊)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大隊長)等主職累計達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由市級財政每年發放退職補貼600元;擔任村(大隊)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大隊長)等主職累計達20年以上(含20年)的,由市級財政每年發放退職補貼800元。
第七條原已由集體和個人按比例出資辦理了養老保險的農村退職主職幹部,且已領取保險金的,不再享受上述各項待遇。若到齡時領取的保險金低於本人應享受的上述補貼標準的,由市級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