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幹部一言堂
⑴ 如何加強村級幹部作風建設
如何加強村級幹部作風建設:
農村基層組織和幹部在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農村幹部作風的好壞,決定著黨和政府對農業、農村和農民各項決策能否真正落到實處,直接關繫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執行情況。在此農村幹部一定要做到:
1、強化教育,提高自身素質。農村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實質上是思想政治素質不高的綜合反映。加強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教育,引導基層幹部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心系農民。只有在思想深處和老百姓融為一體,才能做到事事為民著想,努力把農民群眾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
2、建立制度,規范職權。作風建設要以制度為保障,沒有制度的約束,僅靠個人的道德良知是遠遠不夠的。要不斷建立健全基層相關制度,規范基層幹部的職權行為,逐步形成用制度約束,靠制度管人。
3、強化監督,約束權力。加強基層民主,強化民主監督。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凡是涉及到群眾利益的問題;
如土地徵用與補償、退耕還林還草、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以及村級財務等,必須堅持公開,讓群眾知情,對群眾提出的疑問和質詢,及時作出答復或解釋,接受群眾監督。
依據管理辦法: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是為了加強和改進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保證黨在農村改革和發展目標的實現而制定的法規。
1999年2月13日,《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發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實施。
應該肯定,村級幹部是黨和國家在農村發展、維護穩定的基石,也是執行政策的標桿,他們代表黨和政,即是幹部又是群眾,既是官又是民,責任大,工作苦,報酬低,多數村幹部能起帶頭示範作用,擁有扎實的群眾基礎和真正的村民威望但也有部分村幹部宗旨觀念。
開會遲到早退,法紀意識淡薄,掌權即謀私,得熱就霸道,能人變紅人,紅人變惡人,惡入變罪入群眾敢您不敢言,領導能管不願管;
具體表現有不少村幹部掌權後不民主、搞團伙、優親友、貪占挪、住豪宅、開豪車、坐上席,一般幹部瞧不起,村民更不放眼裡,有的甚至明知故犯頂風違紀,大操大辦化整為零,弄虛作假忽悠上級,吃喝爆賭惡習不改,貪腐惡劣影響極壞等。
學習新民風不認真,行動不積極,很多村對上級文件重視不夠,傳達宣傳不到位,當做軟任務,可搞可不搞。
與十九大精神和兩學一做結合不力,群眾知曉度不高,村級帶頭執行不力,沒有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村規民約,或雖制定但流於形式,應付上級。關鍵是村幹部怕觸犯自家利益,自己不能帶頭,如過事耍排場、請愙送禮、弄虛作假、揮霍賭博等。
⑵ 我是村幹部 村支書一權獨大,我該怎麼辦
你好,首先領導在工作中搞一言堂,是非常常見的。
但是,你要切記作為村幹部你們之間有互相監督的關系。如果發現其有違法,違紀行為,務必提醒或者舉報。這不是一種不好的行為,這是負責!祝你好運吧。
⑶ 您認為推進村書記村主任一肩挑工作中還存在哪些問題和矛盾
個人認為一肩挑並不代表這一言堂。
⑷ 村級幹部是不是一言堂,土地流轉是強制的嗎村幹部平均二年開不了一次村民會這算有做為嗎
這個村干典型的不稱職,土地流轉,不是強制性,強制性屬於犯法的行為,如果村幹部無作為的話,你可以向上級們舉報,現在是法律社會,不是誰一手遮天的時代,不管到什麼時候,我們應該相信信法律
⑸ 村組幹部選舉及重大問題訣定只通知部分人,不聽村官話的小組長隨時替換,這是否違法
違法。抄
因為,村民小組長襲,由本組全體組民投票選舉產生,對本組組民'負責,受本組組民監督。.村委會成員由本村全體村民大會投票選舉產生,對全體村民負責,受全休村員監督。村幹部的做法剝奪了部分村民選舉權和被造舉權的權利。
所以,是違法的。請向打黑辦投訴舉報。
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⑹ 村書記私字自訂會計.報賬和村上所有工作他獨霸.搞一言堂.架空村委會主任.使村民自治無法實施他合法嗎
現在是法制社會,不是從前的土皇帝時代,你們只要有事實和證據,可以向鎮政府紀委,市政府紀委同時直接舉報,
⑺ 那級政府管理村委會,村支書是不是說啥算啥,一言堂
你好,首先要區別村委會和村支部。根據村民自治法,村委會為村民自治組織,1982年我國修訂頒布的《憲法》第111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自治性組織"。村委會由村民代表組成,設村主任(村長)一職。而村支部是黨設在農村的基層支部,由黨員組成。支部書記(村支書)由全體黨員選舉產生。為了更好的管理村級事務,有些行政村村長、書記「一肩挑」。以下是摘取的村級事務議事程序和方法(一)村兩委會議、黨支部會議和村委會議:1、會議議題由村兩委委員向召集人提出,議題須事先由提出人組織人員研究、協調、論證,提出具體方案供決策時選擇參考。2、會議召開的日期和議題內容,應由召集人提前告之與會人員,一般不臨時動議重大問題。3、研究重大問題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先由議題提出人作詳細說明後,各委員暢所欲言,發表自已的意見,然後採用口頭或舉手等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一半,決議方為有效。4、參會人員要注意保密。凡會議討論的所有問題不論意見有無分歧,也不論是否形成決議(包括已做出的決定尚未公開前),均不得外傳,誰泄露誰負責。5、會議形成的決議由主持人及時向因故未參加會議的委員傳達。6、會議形成的決議,如有必要,可召開有關會議或張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證決議的正確實施。 村委會由上一級政府管理,村支部由上一級黨委管理。因此有問題如不能解決可以向鄉鎮黨委政府反應。
⑻ 村幹部受賄,行為應如何定性
1.犯罪主體的認定。法律規定了村幹部在協助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上受賄的不再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論,而是以受賄罪判處刑罰。法律規定的犯罪主體是「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也就是我們說的村幹部。但是在農村社區中,這種基層自製組織雖然有村兩委,但基本上就是村支書的一言堂,他們的制衡作用形同虛設。上級政府部門對對民自治組織的審計監督也不到位,並且在事項的安排和人事的處理上是偏向於村支書的,對村幹部的制約監督體制還存在著很多漏洞,使他們能夠有可乘之機,踐踏了法律,損害了人民的利益。因此,在犯罪主體的認定上應該與法律一致,也就是基層自治組織人員,但是應該強調村支書的特殊性以及預防犯罪的重要性,這樣能使我們在懲治和預防犯罪的過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2.犯罪情形的界定。在受賄罪的認定上,還存在著許多具體操作的法律問題需要掌握,如在還建劃撥土地的認定上,安置資金的使用上都需要做出具體的界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城市在不斷擴建,農村也在進行改造,特別是城郊的農村社區具有典型性。城郊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在城市建設的過程中,要改變農村土地的性質就要先將集體土地先收儲,變成國有土地,這樣才可以進行城市建設,像後繼的掛牌出讓等。為了保證農村社區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會進行還建和拆遷征地補償。還建的土地就是在收儲的土地中,通過土地劃撥的方式留出一塊土地供社區建還建樓,並且還建資金也是通過財政撥付的。這看似脈絡清晰、客觀實在,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卻存在著許多問題。像土地收儲以後留出了還建土地,並且根據政府的文件和領導的批示建成了還建樓,但是土地證書和建設許可證卻沒有辦下來,這給這部分土地具體認定上就造成了麻煩。這主要是因為,大規模的城郊土地的拆遷還建還處在起步階段,許多部門的協調度上,還存在問題,但是這些具體的操作問題,不能改變土地以及征地、還建費用性質的認定。
⑼ 澳大利亞、紐西蘭怎麼樣防止村幹部大搞一言堂
澳大利亞、紐西蘭沒有這樣的情況的,
沒有我們意義上的村子的,
你顧左右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