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㈠ 河南什麼時間才能執行縣級以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我省出來台《縣以下機關公務源員職級晉升工作實施辦法》
來源:省公務員局綜合處 時間:2015-11-11 17:00:42
為確保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工作順利實施,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於10月27日聯合印發《河南省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級晉升工作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共15條,明確全省從2015年1月15日起開始執行職級晉升工作,職級晉升設置為科員級至正處級5個職級,職級晉升的主要程序包括初審、考核、公示、審核、審批、備案等環節,依據任職年限、級別、相關年度的考核情況,並對特殊類型的人員及不同年度考核類型如何晉升職級做了詳細規定。《實施辦法》還對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政策、做好政策解釋等做了明確要求。近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將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實施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全省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工作順利實施。
㈡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有哪些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健全公務員激勵保障機制,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
本規定所稱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是與領導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體現公務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資歷貢獻,是確定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重要依據,不具有領導職責。
公務員可以通過領導職務或者職級晉升。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履行領導職責,不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依據隸屬關系接受領導指揮,履行職責。
第三條 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旨在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改革公務員職務設置辦法,建立職級序列,暢通職級晉升通道,拓展職級晉升空間,促進公務員立足本職安心工作,加強專業化建設,激勵公務員幹事創業、擔當作為。
第四條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堅持向基層傾斜,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
第五條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工作,由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分級負責。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組織實施的宏觀指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指導本轄區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二章 職務與職級序列
第六條 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七條 職級序列按照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公務員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職級序列另行規定。
第八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對應相應的級別。
領導職務對應的級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對應的級別是:
(一)一級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二級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一級調研員:十七級至十一級;
(四)二級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五)三級調研員:十九級至十三級;
(六)四級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七)一級主任科員: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八)二級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九)三級主任科員: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十)四級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八級;
(十一)一級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十二)二級科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第九條 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對應的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最低職級是:
(一)廳局級正職:一級巡視員;
(二)廳局級副職:二級巡視員;
(三)縣處級正職:二級調研員;
(四)縣處級副職:四級調研員;
(五)鄉科級正職:二級主任科員;
(六)鄉科級副職:四級主任科員。
㈢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細則是什麼
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在職級比例內逐級晉升,(省級及以上一級巡視員一般15%,二級巡視員15%,調研員基本不受限;地市級一二級巡視員不超過5%,一二級調研員15%,以下不受限)公務員晉升職級須達到下列任職年限條件:
晉升升一級巡視員,應當任二級巡視員或者廳局級副職4年以上;
晉升二級巡視員,應當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晉升―級調研員,應當任二級調研員或者縣處級正職3年以上;
晉升二級調研員,應當任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晉升三級調研員,應當任四級調研員或者縣處級副職2年以上;
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二級主任科員或者鄉科級正職2年以上;
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四級主任科員或者鄉科級副職2年以上;
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3)河南省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擴展閱讀:
職務與職級並行是新時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堅持持續激勵原則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要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建立持續激勵機制,堅持工資制度改革與職務職級改革同向發力。
職級不止於「職級序列」,它還可以與領導職務互相轉任和兼任,覆蓋「職務」即領導職務序列。其次,職級序列的另一個功用在於職級成為公務員工資等待遇水平的基本決定要素,同非領導職務相比發生了功能上的變動。
㈣ 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是什麼意思
您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指建立「縣級以下機關職務與職級並行內制度」,將基層公務員的工容資也與職級(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掛鉤,它顯然既能解決基層公務員薪資偏低的問題,減少的也還會有某種「官本位」思維——很簡單的道理,如果官員待遇不再簡單地和職務高低有關,官員人數過多、跑官賣官現象當會一定程度被遏制。
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如縣長。
而職級是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一般是縣處級正職。
㈤ 河南省縣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何時執行
【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5: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副部長胡曉義就「就業和社會保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尹蔚民表示經過中央批准,在今年全國縣以下機關都要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尹蔚民指出,在縣以下機關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公務員管理制度的創新和完善。這項制度的核心內容就是在公務員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領導職務晉升通道不變的情況下,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來解決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
尹蔚民談到,我們國家720多萬公務員,60%分布在縣以下機關工作,條件更為艱苦,工作任務十分繁重。但是由於縣以下機關機構規格比較低,所以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比較突出。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提出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經過中央批准,去年在4個省選擇了4個縣進行了試點工作,經過一年的試點達到了預期目的,驗證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可操作性。經過中央批准,在今年全國縣以下機關都要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第一,有利於加強基層公務員的隊伍建設。在縣以下機關工作的公務員,他們直接面對老百姓服務,是政府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他們工作成效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體現黨在基層工作的政策落實情況。所以,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有利於緩解「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矛盾。因為在公務員管理職務序列裡面,領導職務的數量是非常有限的,不能晉升領導職務,可以晉升職級。職級和待遇掛鉤,這樣就為基層公務員又開辟了一條職業發展的道路,拓展了職業發展的空間。
第三,有利於完善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公務員目前工資制度是職務職級相結合,這次制度的設計,就凸顯了職級的激勵功能,使公務員的工資制度進一步完善。這項工作目前剛剛進行部署,各個省都在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這是為基層公務員辦了一件好事,也是辦了一件實事。我們將認真地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真正讓這項制度起到應該起的作用。
㈥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是什麼意思
在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回其他待遇的答依據。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比如縣長;職級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比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多是縣處級正職。從目前情況來看,公務員的各種待遇仍主要與職務掛鉤,造成過分看重職務的問題。特別是在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的矛盾更為突出。
㈦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哪些問題仍需釐清
建立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拓寬公務員晉升的職業發展通道,有以下三個問題需要釐清,僅供參考。
1.級別是職位因素與品位因素的統一。《公務員法》第19條第3款規定: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這句話有兩層含義。首先,級別與職務相對應,是能力和業績的體現,這是職位因素。一定的職務層次必然對應一定的級別,職務晉升應當在級別晉升中體現。但是,級別同樣要體現資歷,這是品位因素。因此,公務員晉升職務可以帶來級別晉升,不晉升職務也可以帶來級別晉升。一定的職務層次可以對應多個級別。同一職務層次內,年資高的人一般應當比年資淺的人職級高。
2.級別應與待遇掛鉤。級別能夠為公務員帶來物質上的激勵,才能有效體現對其工作業績與個人價值的肯定,並相應地為公務員帶來職業滿足感和社會地位的提升。也只有如此,級別的激勵作用才能得到實現。級別與待遇掛鉤,不僅要體現在工資收入上,也應當相應地體現在住房、醫療等其他待遇上。此外,級別待遇的檔差應合理設置,以強化級別晉升的激勵作用,從而減少公務員對職務晉升的依賴。
3.應擴大職務與職級的交叉范圍,體現向基層傾斜原則。基層工作量大面廣,但受縣鄉兩級政權機構的規格所限,縣級以下公務員普遍職級偏低。適當擴大基層公務員職級與職務的交叉范圍,對一定級別以下公務員僅實行任職資格管理,允許少數優秀基層公務員的級別適當高於機構規格,有利於激勵優秀人才長期穩定在基層崗位工作。
㈧ 市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何時實施
公務員職級並行來政策還在試自點實行階段,具體的執行時間表還不確定。
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25級;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
㈨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什麼意思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思是:在公務員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領導職務晉升通道不變的情況下,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來解決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
2015年3月10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回答新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在縣以下機關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這項工作剛剛進行了部署,各個省都在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2016年1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9)河南省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擴展閱讀
該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
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試點期限為2年。本決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