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除村官
⑴ 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到村幹部,受刑罰,黒,惡,村霸清除出去,20多年前判過刑,已當村幹部八年能否續當
雖然20年前判過刑,但是出獄後認真改過,不再重犯,能為村民辦實事,能帶領村民致富,是可以繼續當村幹部的。
⑵ 縣級領導為什麼不加大力度徹底產除村官
這你都不懂?縣領導與村官相互勾結,村官給好處縣領導,縣領導包庇村官,鏟除貪官不就是跟錢過不去嗎?
⑶ 山高皇帝遠,村官是惡棍
山高皇帝遠,村官有權,百姓為難。
這就是現實,要自己努力向上,打破這種不公。
⑷ 有過刑罰的人清除出村幹部隊伍有法律依據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就改就是好同志,如果人人是聖賢,就不需要立法了,剝奪政治權利也得有期限,像這樣一刀切,那就是人立於憲法之上,而不是憲法立於人之上,
⑸ 清退受過刑罰村幹部是否包括任職前受過刑事處罰而現實表現優秀的人員還是全部清除嗎
……堅決把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等問題的村「兩委」班子成員清理出去……」!是受過刑事懲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問題的!中國文字博大精深、個人理解能力差的執行偏離方向!
⑹ 上級清官下邊貪,窮人不把你當回事!社合要想進步,這些毒瘤必需鏟除教育換 有素質有思想有文化的好村官
不急 ,不是不報,有一天要報,貪念村官,不知是怎麼死的 ,請放心!。
⑺ 國家有清除有案底村幹部的文件嗎
不合法,嚴重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一條的規定
⑻ 規定服過刑的五年後可以參加選舉的,為什麼這次清除村幹部隊伍
這要看有無進行政治權利的剝奪。如果在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內,是沒有資格參與村幹部競選的,如果僅僅是判刑,內進行政治權利的剝奪,或者是已經出了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就是可以參與村幹部競選的。
⑼ 田園村的黨支部書記曾幾次入獄。指使其二哥強占集體土地建房。還能擔任黨支部書記嗎
一個村的黨支部書記幾次入獄後,是不能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入獄判刑後是要回開除黨籍的,也就是他連黨員都答不是,沒有黨員身份,怎麼能擔任村黨支部書記,但是由於村長是村民選舉的,有些村長可能有入獄的經歷,或許他是村長。
⑽ 村幹部因受刑事處罰被清除還能當小組長嗎
村幹部因受刑事處罰
不適宜在當小組長
再就是看什麼事情受的處罰
如果與職務無關,就可以考慮